張貼日期: 2021-06-09 19:54:14 點閱:278
一二年級有領取幸福餐券的同學請注意:
★明天下午13:30開始可至總務處領取餐券
★合作商店如下:
6/15~7/2: 功湖7-11及王功7-11
7/3~8/29: 彰化縣內之OK超商(60元)、台灣楓康超市(60元)、全家便利(57元)、統一超商(57元)及萊爾富便利商店(55元)。
★領取天數原則:
6/15~6/28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第三級警戒,餐券使用規定改為:
1.全時段開放取餐(五大超商部分)。
2.一次領取多天餐點(7天為限)。
3.長天期的食品如:麵條、罐頭,納入取餐內容。
若6/29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調回第二級警戒則改回原取餐規定
1.限依餐券日期當日取餐,每日取餐時間為10:30至18:30兌領。
2.取消長天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