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5-14 13:30:59 點閱:254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本年5月3日起開放COVID-19疫苗第一類至第三類實施對象(醫事人員、中央及地方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之同住者均納入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請貴校協助轉知接種對象,並可併同第一類至第三類接種對象協助洽詢COVID-19疫苗接種合約醫療院所(下稱接種單位),以團體預約方式安排接種;或請該等對象逕至預約網址或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專線預約,並依預約時間前往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 |
||
另針對AZ疫苗接種作業,接種單位自本年5月3日起無須以健保署API介接進行預約資格檢核,爰無需另編造該等人員名冊,請符合條件對象於接種時向接種單位說明為屬於第○類對象之同住者,由接種單位進行記錄,經醫師評估後執行疫苗接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