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3-24 14:11:25 點閱:718
1.旨案積分採計至111年4月22日(五),競賽活動成績需於111年4月27日(三)前公布,於111年4月29日(五)前繳交成績證明至國中端方列入積分採計。
2.本訊息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教網(網址:http://www.12basic.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