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2-09 14:45:09 點閱:17
一、依彰化縣政府113年12月4日府人給字第1130471281號函辦理。
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改制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有適當貸款管道,以解決購置房屋資金之需求,自95年起辦理本貸款,並以每3年為1期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本期合約將於113年12月31日屆滿,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由臺銀公司獲選,辦理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請參閱本貸款辦理說明資料。
三、本貸款辦理方式,請洽臺銀公司國內各分行辦理,並可透過下列方式瞭解本貸款相關資訊:
(一) 查詢網址:https://cln.bot.com.tw/fln/fln01002/020?product=HLN_01。
(二) 客服中心24小時洽詢電話:
1、免付費電話:0800-025-168。
2、付費電話:02-21910025、02-21821901。
四、相關注意事項:
(一) 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由借款人全額負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負貼補之責。
(二) 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涉入處理。
(三) 本貸款係由臺銀公司負授信風險,依借款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公司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
五、檢附原函影本及說明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