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4-19 16:09:23 點閱:324
㇐、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二、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利用權勢 或機會進行性騷擾者,其罰鍰加重二分之㇐。
三、性騷擾或性侵害他人者,除有法律上之刑事及民事責任外,本局將視情節 輕重,對申訴之相對人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
四、遇到性侵害事件,請撥打110或113保護專線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