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體衛組長
張貼日期: 2022-11-04 12:47:44 點閱:154
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1年11月2日彰衛稽字第1110060402號函 辦理。
二、本府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 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 查獲違規事項請各校轉請各權責單位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 罰規定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