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體衛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9-08 15:07:12 點閱:15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6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3682號函辦 理。
二、如貴校有商借社區大學教學場地,請務必協助本縣各社區 大學開放實體課程及落實防疫管理指引,包括實體課程場 地及防疫動線規劃等,俾利社區大學開放實體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