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8-16 08:45:15 點閱:127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8月10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298588號函辦 理。
二、各機關辦理有關防疫個資作業時,請依旨揭指引(如附件) 辦理並進行宣導。
三、「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及最新資訊>重要指引及 教材>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網址:https://www.cdc. gov.tw/Category/Page/baeTOcSfYE3HERIRrLOL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