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5-09 11:16:05 點閱:259
一、依教育處111年5月6日行政公告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超額介聘公開作業日期,說明如下:
(一)超額介聘:1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假彰泰國中展藝館舉行。
(二)縣內介聘:1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假彰泰國中展藝館舉行。
(三)書面互調:將於縣內開缺公開介聘作業後,辦理書面互調作業。
三、彰泰國中校園不開放停車,請與會人員汽(機)車停放於學校週邊停車格或停車場(金馬公園停車場、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停車場),並請配合注意保持社交距離及全程戴口罩及配合學校防疫人員指導。
四、如體溫超過37.5度不得進入校園,爰請與會人員在家先行確認身體狀況;另超額教師原則應親自到場,惟如確有發燒症狀或疫情因素不克出席,請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到場。
五、 各申請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於指定時間地點到達介聘作業會場,當場以公開方式按科別、積分依序唱名介聘,未親自到場或未委託他人到場者,改列各科最後名次辦理,該科介聘結束後到場者不予受理。每科以應聘科別申請人員介聘作業結束後,續以該科缺額繼續辦理以非應聘科別申請人員之分發唱名。申請縣內介聘教師以非應聘科別調出時,如該師之應聘科別之分發作業已結束,不再唱名分發。
六、本次會議邀請本縣國中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委員/學校(提報缺額或可能連帶開缺學校)代表列席參加,請貴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另超額介聘教師,請惠予公假排代、縣內介聘教師請以公假課務自理方式辦理。
七、超額教師具有第二專長教師證但無授課證明者,仍可進行非應聘科別超額介聘,惟須於主應聘科別教師、非應聘科別教師且具有授課證明者分發唱名結束後,且有缺額始得分發唱名。
八、為配合行政院「2030雙語國家政策」暨「走向國際,數位雙語為先鋒」縣政方針,英語科超額教師可依積分高低選擇超額學校或依其意願暫留原校,惟有英語科教師留原校者,為英語師資充裕之國中,即成為本縣執行「全英語教學」和「雙語教學」計畫的典範學校,期末需提報教學成果。
九、檢附本縣111學年度縣立國民中學教師超額暨縣內介聘各校提報缺額彙整表、積分排序名冊、分發作業注意事項、介聘分發委託書(受妥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雙方身份證明文件於簽到時檢核)、自願放棄縣外介聘申請書及學校平面圖各1份。
十、如達成超額暨縣內介聘教師同時申請縣外介聘,欲放棄縣外介聘申請者,請當場填具申請書辦理放棄事宜(放棄申請書可事先填妥以簡化申辦手續),如未申請放棄則授權本委員會更改原服務學校或科目繼續參與縣外介聘作業。